赵 星,李向前(博士生导师),孟 颖(副教授)
一、引言2023 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发展目标,并提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此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来也持续强调要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在新的历史征程下,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能够为建设金融强国筑牢安全底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金融审计是审计机关参与金融行业监督和金融治理的重要手段,在我国金融监督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形势下,金融审计不仅需要对金融监管开展再监督,揭示金融风险,更需要透过现象研究本质,聚焦微观捕捉苗头、研判宏观把控整体,通过解释问题、评估反馈以及咨询建议来“治已病、防未病”,从而推进金融体系运行持续优化,助力金融强国目标实现。
2021年6月,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发布的《“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创新审计理念思路,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转变审计思路,既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注重解决问题,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2022 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强调,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是实现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2023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坚持走研究型审计之路,以高质量的审计成果为党中央治国理政提供决策参考。可以看出,研究型审计在服务国家治理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将为国家金融治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随着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研究型审计将逐步应用到重大金融问题揭示、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审计、金融政策跟踪审计等领域,从多个维度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据此,本文在剖析研究型审计的理论内涵及时代价值意蕴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经济发展新形势下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新形势、新挑战,探索将研究型审计应用于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逻辑理路,并提出以研究型审计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现机制,以期为当下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提供参考。
二、研究型审计的理论内涵及时代价值意蕴研究型审计是一种新的审计理念和工作方式,具体是指在审计工作过程中运用研究的思维和方法,将审计工作与课题研究相结合,从而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由点入面透过现象研究本质,将审计的深度和科学性推向新的高度,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和成果应用成效(文华宜等,2022)。广义的研究型审计即运用研究的思路和方法推动审计工作机制、组织方式和监督水平的有效提升,强调对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的归纳总结,站在不同角度审视问题和结论,通过分析研判提出具体、能落实、可操作的审计建议,进一步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狭义的研究型审计则指在具体的审计业务中引入课题研究的工作模式,将审计项目看作课题来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在完成审计项目的同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结果,提升审计的科学性及审计成果质量。研究型审计聚焦微观、贯穿全局、研判宏观,因此其审计思维具有层次化特征,具体表现为:在微观层面注重利用逻辑性思维厘清问题、揭示风险,针对复杂问题,利用大数据思维拓展审计技术方法;在中观层面利用系统性思维将研究理念和方法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实现审计过程有的放矢、审计资源投放主次分明;宏观层面则利用宏观性思维站在更高的层次上见微知著,升华审计成果。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发展研究型审计不仅能够推动国家审计事业现代化进程,而且契合了新时代的新思想和新发展思路,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1.研究型审计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与实务创新。研究型审计是一种具有建设性作用的审计新模式,其将审计工作的思维方式从个别上升至一般、从孤立上升到系统,意在通过现象挖掘本质。研究型审计是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审计实践发展的基本规律。发展研究型审计推动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与实务创新,丰富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国家审计事业创新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意义。
2.研究型审计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精神相契合。审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推动国家审计事业的日新月异,但同时也要认识到,目前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其中主要的问题是理论与实践脱节,审计工作的深度不够。要提升审计质量,就需要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审计理论创新、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成果应用等方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这与当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精神相契合。开展研究型审计既能提升审计成果的转化应用能力,也能推动审计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协同发展。
3.研究型审计能够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需要更加全面、精准、及时地发现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识别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和漏洞,揭示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研究型审计给予新的支持,通过开展研究型审计,全面把握单个部门、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时关注经济运行中资源配置和结构优化方面的掣肘,通过系统梳理、深入分析、专案研究,提出促进部门、地区乃至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许汉友和李潇琦,2023)。
三、新形势下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现实挑战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形势加速演进,传统金融风险点多面广、隐蔽性强(刘炳荣等,2023);技术创新又不断衍生出新型金融风险;同时国际金融市场输入性风险不断加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1.传统金融风险点多面广、隐蔽性强。
(1)宏观杠杆率持续攀升,总体金融风险加剧。近年来,我国各部门杠杆率持续攀升,特别是进入2023 年以来,由于经济稳增长压力加大,财政及货币政策多端发力,导致我国宏观杠杆率明显上升,2023 年一季度实体经济部门杠杆率升至281.8%,创2009年以来最大增幅(见图1)。从部门来看,主要是由于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快速上升所致,非金融企业部门的发展与金融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其风险积累很可能导致跨部门风险传递,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张成思和贾翔夫,2022),稳杠杆、防风险形势依然严峻。
图1 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及增速走势
(2)房地产金融风险加剧,成为现阶段金融风险最大的“灰犀牛”。当下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转变,房地产市场销售低迷,导致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加大。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发布的《NIFD 季报:2023Q2 房地产金融》指出,2023年下半年,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债务偿还压力仍然较大,企业融资恢复和销售复苏尚未出现明显好转,债务违约风险依然较高。2023 年以来,包括碧桂园、远洋集团等大型房地产企业相继出现债务违约,而此前已有大量房企陷入困境,债务重组推进艰难。金融市场也受到房地产市场波及,“中植系”、中融信托相继出现兑付危机,金融市场的风险隐患加大。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与家庭部门信贷风险防范压力加大(杨子晖等,2022),相关数据显示,2023 年上半年,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集体走高,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有四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较去年末有所上升。
(3)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断累积。近年来,为促进经济稳步增长,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2 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06 万亿元,同比增长15.06%,较2019 年底增长64.52%(见图1)。虽然目前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尚控制在限额之内,但相比之下隐性债务风险更难以把控。据市场研究机构测算,我国诸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已经远超显性债务规模,其风险不容小觑,需要保持高度警惕(王彦超等,2023)。
(4)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加大。在经济增长乏力的背景下,中小金融机构更容易受实体经济影响(盛雯雯,2023)。2022 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在346 家高风险金融机构中,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高风险银行数量分别为202 家和112 家,占比为91.3%。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中小微企业,由于客户基础差,经营模式相对粗放,在生存压力下往往盲目扩张导致资产质量下降,在经济波动下信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容易快速暴露,进而引发金融市场风险。
2.技术创新不断衍生新型金融风险。大数据、人工智能、5G、元宇宙、ChatGPT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正成为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新动能,金融科技和数字金融在金融各业态、各场景中的应用也不断深化。但是,金融创新作为新生事物,各方对其认知往往不够深入,从而导致监管相对滞后,容易引发一系列新的风险(王俊勇等,2021)。首先是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风险,当下及未来数据都将是金融部门的核心资产和核心竞争力,如何挖掘数据要素价值潜能成为金融机构的重要课题,这其中不可避免地涉及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目前,金融数据安全事件频发,已经成为阻碍金融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重要障碍。其次,数字金融领域的技术漏洞也为新型金融风险发生埋下巨大隐患,特别是金融产品设计、金融产品交易等方面的技术漏洞可能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甚至冲击整个金融市场。最后,由于针对金融科技的监管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导致对金融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监管存在一定的困难,互联网平台的垄断和无序扩张极易诱发新的金融风险。而金融科技又使得金融各环节联系加深,一旦部分环节出现问题,风险将在整个金融链条以及金融体系传播,对金融稳定势必造成巨大影响。
在技术创新的掩盖下,非法金融活动屡禁不止,表现出更强的隐蔽性、复杂性和传染性。当下金融创新异常活跃,其中夹杂着“伪创新”,网贷、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层出不穷。更有甚者,部分机构在没有取得金融牌照的情况下利用金融科技来对非法金融活动的开展加以掩饰,意图规避监管,造成巨大的风险隐患。在金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形势下,非法金融活动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表现出更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容易积累潜在风险,一旦风险暴露可能带来连锁效应(张晓燕,2023)。
3.国际输入性金融风险防范压力加大。从外部环境来看,目前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瞬息万变且日趋复杂,大国博弈局势更加严峻;同时科技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供应链产业链稳定运行受阻,世界经济增长分化、增速放缓,金融市场波动加大。国际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事件导致的潜在风险较为突出,国际金融风险向国内传播的可能性增加,国际突发金融风险可能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黑天鹅”,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张蕊等,2022)。与此同时,我国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向世界,积极推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和金融市场。在金融领域,目前我国金融业对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已清零,在外资准入后的准营方面也推出诸多实质性举措,外资持股比例和经营范围得到大幅提升。在对外开放之门越开越大的形势下,我国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将不断加深,国际金融风险的外溢效应和传导效应对我国的影响将更加明显,防控输入性金融风险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四、研究型审计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逻辑理路1.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内在逻辑。与研究型审计具有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次的思维逻辑一样,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也具备内在的微观逻辑、中观逻辑和宏观逻辑。具体而言,微观逻辑体现为发现并及时处置单个部门风险点,中观逻辑在于阻隔跨部门、跨产品、跨区域的交叉风险,宏观逻辑则注重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之间的关系。
(1)微观逻辑:处置单个部门的风险点。系统性金融风险有时由单个部门风险引发,然后迅速扩散至整个金融体系,例如美国次贷危机就是由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导致投资基金被迫关闭、大规模金融机构破产、股市剧烈震荡和全球经济衰退。因此,及时发现并处置好单个部门风险点对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大有裨益。单个部门风险的识别可以从杠杆率角度入手,从横向及纵向维度系统监测各部门杠杆率变动,包括加杠杆和去杠杆,研究其动因、趋势和影响,做好趋势预判,制定应对预案,及时进行干预和调控。例如,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家庭部门杠杆率上升较快,由2008 年初的18.8%迅速攀升至2022 年末的61.9%,增长329.3%。杠杆率提高主要源于居民购置房产所导致的负债增加,这容易引发居民债务风险、银行信贷风险以及房地产市场风险,需要系统监测,进行分析、研究和预判。同时也需要关注去杠杆引发的风险,如去杠杆导致过剩行业及上下游经营受损,从而导致企业违约,进而引发信用风险。
除杠杆率上升引起的单个部门风险外,个别行业也可能由于其自身发展矛盾和问题而发生风险。例如此前的P2P 行业由于野蛮生产和违规展业而造成严重的金融违法犯罪和投资者损失;又如债券行业在2018 年曾出现信用债违约集中爆发事件,违约以民营企业为主,其涉及行业众多并向中小银行扩散。这些都反映出识别和处置单个部门风险对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性,需要从微观层面加强预判和应对。
(2)中观逻辑:切断跨部门、跨产品、跨区域的交叉风险。系统性金融风险不仅可以由单个部门引发,还可以表现为跨部门、跨产品、跨区域的传播蔓延。其风险交叉和传染的形式主要包括:一是部门之间日益加深的内在联系导致一个部门出现风险,往往会传递给关联部门,例如房地产与银行之间、资产管理(简称“资管”)行业与证券市场之间等都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风险传染的可能性较大。二是金融产品在设计上的多层嵌套和交叉性使得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边界不清晰,再加上风险补偿机制安排不到位,导致某个主体或者环节发生风险,其风险将在不同主体、嵌套产品之间传播。三是由于金融机构展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导致部分金融机构风险区域化,一旦部分金融机构出现风险,将对整个区域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区域经济发展。资管行业就是金融风险交叉传染的典型领域。资管产品往往都具有多层嵌套的复杂结构,“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保合作”在资管行业普遍存在,通过多层嵌套产品,资金投向房地产、股票、基金以及地方融资平台等领域,一旦产品运作出现问题,不仅冲击银行体系,相关联行业也将受到波及和影响。因此,需要从中观层面关注跨部门、跨产品、跨区域风险形成和传播机制,研究风险传播的路径和方式,从源头及关键环节切断风险交叉传染路径。
(3)宏观逻辑:平衡防风险与稳增长之间的关系。防范金融风险的目的除降低风险造成的负面影响外,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增长。如果不恰当地防范金融风险,可能造成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反而引起更大的金融风险。因此,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宏观逻辑是平衡防风险与稳增长之间的关系。金融风险可以通过不同路径和方式影响经济增长:例如金融风险发生导致信任危机和社会信用收缩,影响实体经济融资效率,进而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又如对金融机构乱象所引发的风险进行监管,能够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实体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也会影响金融风险的发生及走向,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需要从宏观层面深入研判。需要注意的是,金融风险和经济增长之间并非线性关系,这就决定了金融风险防范存在着理想的尺度区间,需要通过定量研究寻求最佳的风险防范尺度,即将金融风险降到最低,同时也对经济增长最有利。
2.研究型审计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中应用的逻辑理路。面对经济发展新形势下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挑战,研究型审计不仅能够发挥传统审计对金融运行和监管的再监督职能,而且由于其在审计中融入课题研究,能够对重要领域、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从而有效处置重大风险和危机。同时,研究型审计具备微观、中观和宏观思维,能够对单个部门风险,跨部门、跨产品、跨区域交叉风险,以及整个金融体系风险起到较好的监控和预警作用,从而筑牢系统性金融风险防线。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研究型审计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逻辑
具体而言,研究型审计主要从以下方面介入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过程,筑牢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基础,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1)发挥金融体检功能,打造金融发展的防御系统。审计是对经济社会运行和公共财政使用情况的常态化“体检”,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领域开展研究型审计,可以更好地发挥审计的金融体检功能,打造金融发展的防御系统。研究型审计通过将课题研究嵌入金融审计,可以全面、客观掌握相关领域的实际情况,深入探究金融运行的内在规律和趋势,建立金融发展外在症结和内在矛盾之间的关系,丰富国家金融治理的认知体系。通过逐步积累,从“元治理”层面逐步构建和提升国家金融治理能力,提升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能力,从而更加有效地防止金融风险的传染和扩散(王家华和丁文彬,2022)。例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直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点领域,但长期以来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缺乏科学评估。通过开展研究型审计,可以在全面梳理显性债务的基础上,通过专项课题研究科学评估和量化隐性债务规模和风险,从而实施精准防控。研究型审计还可以从微观层面揭示机会主义和投机行为对金融运行乃至金融稳定影响的机制和路径,从而有助于从源头加强监管,从过程切断风险传染,提升金融体系的防御功能。
(2)研究与审计相结合,有效应对重大风险和危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的规模及影响不断扩大,不仅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也使得重大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破坏性加大。这就需要国家审计机关充分利用其在金融监管再监督和化解金融风险领域的实践经验,发挥金融审计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的独特作用,客观评价国民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运行中的近期状况和远期潜在变化趋势,及时识别并应对重大经济运行风险及系统性金融风险(李晓鹏,2022)。针对重大金融风险和危机,研究型审计一方面在识别和处理特定问题、推动落实整改纠正的基础上,加大研究分析力度,对各方面审计结论进行整合归纳并建立联系,从更高层次进行综合研判,更加全面地发现重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新趋势,为决策提供参考和指引(程博和吴奕凡,2023)。另一方面,研究型审计能够更深层次地剖析问题实质、背后根源、演化规律以及多维度影响,直面制度、体制和机制的漏洞和缺陷,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助力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通畅,切实提升金融风险治理效能。
(3)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动态化的系统监督手段。新形势下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特征,对其进行识别、防范和化解需要深入理解其发展和演变规律,从过程、时间和空间等维度持续监督(王家华和周子威,2020)。研究型审计既具备全方位的宏观、中观和微观视角,也具备系统性的过程思维,同时能够根据环境和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审计方向和审计策略,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动态化的监督手段。同时,研究型审计可以在审计监督全面介入过程中,根据审计工作的新要求一边调查研究金融政策、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外在变化和内在情势,一边评估变化所带来的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一边检查体制机制和风控系统的缺陷,一边评估这些缺陷导致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一边分析给出总体风险程度和关键风险领域,一边给出总体和具体防控策略(张荣刚和李静,2023)。总之,研究型审计监督对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连续性、动态性和持久性的作用效果。
五、研究型审计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现机制针对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内在逻辑,研究型审计也应从微观、中观和宏观层面着手,探索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与路径。具体而言,研究型审计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现机制包括微观层面针对单个部门的监测预警、中观层面的跨部门协调调控、宏观层面的防风险效果评估,以及风险发生后的处置救助,通过这种全方位、多层次的机制构建,实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有效防控。具体见图2。
图2 研究型审计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作用机制
1.微观层面的实现机制——针对单个部门的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型审计在微观层面除了发挥传统金融审计的监督职能,其对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独特优势在于通过研究不同部门的风险特征建立全面的监测预警机制,实现对不同部门金融风险的有效监控。监测预警机制包括预警指标、预警阈值、数据处理和预警结果。也就是根据各个金融部门的业务特征、风险形成机制构建科学的预警指标体系,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阶段性特征,确定指标的预警阈值,然后利用预设的数据处理方法和风险监测模型进行自动化处理和计算,得出风险指数和风险等级,从而实现对单个部门和整个领域金融风险的有效监测。
针对目前金融风险监测体系不健全、时效性不强、监测效率不高等问题,应着力提升风险监测信息化水平,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构建智慧监测体系,为动态精细化调控提供有力支撑。提升金融风险监测信息化水平的基本思路是构建金融风险监测评价体系和智能监测平台,通过自动导入基础数据实现对各部门、各领域风险水平的连续、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和潜在风险。要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需要高频、及时的数据支持,可以通过“以金融监管数据对接和金融机构定期上报为主,人工抽样和复核为辅”的方式加以解决;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更加科学的风险监测体系和算法模型,实现对各区域、各维度金融市场变动情况的精准监测。
2.中观层面的实现机制——跨部门协调调控机制。
政府金融审计是对金融监管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再监督。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包括对金融机构业务合规性检查、对金融体系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对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的维护等,审计不能面面俱到,不能替代监管机构职责,只能在金融监管机构实施必要监管的基础上对重要部门、重要领域、重要业务和重点资金进行审计抽查或专项审计调查,从而揭示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不严、不到位以及监管失灵等情况,促进金融监管整改和优化,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跨部门的协调调控机制。另外,既然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跨部门交叉传染的特性,那么审计就需要推动跨部门协调,实现联防联控。研究型审计在此过程中的作用发挥应致力于通过专题研究,摸清金融风险跨部门传播机制、路径和方式,寻找跨部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手段和策略,进而推动建立各监管机构协调配合的联防联控机制,实现跨部门互通情况和监管信息共享。除此之外,研究型审计可以通过对监管的再监督,发现监管体制机制缺陷,促进金融监管部门职责的重新分配和整合,推动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组织改革,助力国家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宏观层面的实现机制——防风险效果评估机制。
研究型审计在宏观层面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机制是通过对国家宏观金融政策目标的理解,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出发,对金融监管主体履职、金融监管对象运营、金融风险控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的规范性及有效性实施整体评估和评价,以从宏观层面更好地发挥监测和调控作用。具体而言,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评估金融监督举措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有效性。借助研究性思维强化政府审计在宏观层面的再监督评价功能,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从科学性、可行性及有效性等方面评估金融监管举措的作用发挥情况,识别无效和低效的监管举措,探究监管举措效用难以发挥的原因,推动金融监管方向和路径优化。二是评估金融政策和市场规则的合理性及效率。可以在审计过程中引入课题研究,针对问题领域的特定政策进行专项评估,通过构建定量分析模型,结合定性分析研究,重点识别政策自身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深入挖掘金融市场规则失范、失效的内在逻辑,从宏观上支持政策方向调整和政策内容优化。三是评估防风险和稳增长的平衡关系。如上所述,防范金融风险和稳增长之间需要寻求一种平衡关系才能实现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价值,这就需要评估金融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削弱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是否导致社会信用收缩,是否衍生出新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研究型审计加以解决。
4.风险化解层面的实现机制——协助金融风险的处置救助。研究型审计除监测风险、识别风险以及研究风险特征、风险成因和传播路径外,还需要为风险化解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政府参与金融风险的处置救助。因此,需要探索建立政府审计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的协作机制,利用研究型审计对金融风险发展逻辑和传播路径的深刻认知,推动审计部门有效参与金融风险处置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提升政府审计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能力。审计部门应充分利用国家审计的监督优势,发挥跨部门协调能力,全面收集国内外金融市场趋势动态信息,定期围绕国内外重大金融问题开展前瞻性课题研究,监测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方式,并对此制定应对和处置预案,形成审计研究成果和金融风险处置策略信息库,为政府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提供参考经验和智力支持。
六、结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站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一方面传统金融风险点多面广、隐蔽性更强,另一方面技术创新又不断衍生出新型金融风险,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市场输入性风险不断加大。对此,需要创新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利用研究型审计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开拓新的思路。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内在逻辑来看:微观层面表现为发现并及时处置单个部门风险点,中观层面在于阻隔跨部门、跨产品、跨区域的交叉风险,宏观层面则注重防风险和稳增长之间的平衡。研究型审计在微观层面通过构建监测预警机制,实现对单个部门和特定领域金融风险的有效监测;在中观层面通过研究金融风险跨部门传播机制、路径和方式,寻找跨部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手段和策略,进而推动建立各监管部门协同配合的联防联控机制;在宏观层面进行防风险效果评估,寻求防风险和稳增长之间的平衡,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同时,以高质量的审计成果为风险化解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协助金融风险的处置救助。
在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新的历史时期,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任务更加紧迫。需要更加积极地将研究型审计引入金融审计工作之中,加强研究和预判,对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更好地统筹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提升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金融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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