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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制对原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影响

【摘要】本文选取2016 ~ 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 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备案制实施对原40家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简称“证券所”)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 备案制能够提升原40家证券所的审计质量, 并且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对两者的关系存在调节作用。机制检验发现, 备案制通过降低审计市场集中度提升了原40家证券所的审计质量; 异质性分析发现, 在行业专长水平较高、 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中, 备案制对审计质量的提升作用更为显著。上述研究结论对于认真贯彻执行备案制、 提升审计行业的整体专长化水平、 强化审计行业自律规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备案制;审计质量;审计市场集中度;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监管

【中图分类号】 F239.43" "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1004-0994(2025)03-0081-7

一、 引言

在审批制度下, 原40家拥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简称“证券所”)平均客户量峰值达到94家(见图1), 出现明显的市场垄断现象。随着注册制的推行, 市场加速扩容, 导致市场寡头现象更加严重。为缓解这种局面, 激发市场活力, 自2020年3月1日起, 我国开始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 其中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只需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就可以承接相关审计业务(简称“备案制”)。备案制的实施使得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门槛降低, 资本市场上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剧增。这虽然可以满足注册制改革后新增上市公司的审计需求, 但是也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不小的冲击。

审计质量是评估审计师专业能力及其审计成果优劣的关键指标, 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保障投资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也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备案制的实施能否有效地提高原40家证券所的执业质量, 其内在机理是什么?会计师事务所、 行业协会和政府三方应如何更有效地贯彻备案制的要求, 发挥各自的作用?为了回答以上问题, 本文选取2016 ~ 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 通过构建双重差分(DID)模型实证检验备案制实施对原40家证券所审计质量的影响。

本文的主要贡献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 已有文献主要探讨备案制实施对整个行业市场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影响, 本文实证检验备案制实施前后原40家证券所审计质量的变化, 丰富了审计质量相关的研究文献。第二, 已有文献聚焦于备案制影响整个行业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内在机制, 本文探究的则是备案制影响原40家证券所审计质量的作用机制和内在逻辑。第三, 已有文献鲜少研究监管机制在备案制实施中所起到的作用, 本文深入揭示了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在备案制与原证券所审计质量关系中的调节作用, 为监管机构依法强化审计监督职能提供了证据支持。

二、 文献综述

(一) 备案制实施的经济后果

备案制实施具有重要且深远的意义, 学者们陆续开展了关于备案制与审计的研究, 大致可以概括为审计市场、 会计师事务所、 被审计单位、 审计监管四个层面。

1. 审计市场层面。随着备案制的实施, 我国审计市场发生了显著变化。备案制让更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到证券业务中, 有效缓解了原40家证券所的垄断竞争, 提升了市场的竞争活力与多样性(徐业坤和郑秀峰,2024)。审计服务供给增加引发的审计市场竞争对于提升审计质量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促进了审计市场的良性竞争。然而, 审计市场的扩容导致竞争加剧, 新备案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新备案所”)的进入在某种程度上会“抢走”一些原证券所的客户, 而排名靠后的原证券所可能会受到较大的影响。部分原证券所为争夺客户资源而采取激进折价策略(徐紫明,2020), 或者与被审计单位达成合谋, 出具虚假的审计意见, 这些都将对审计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2. 会计师事务所层面。备案制下证券业务准入门槛的降低, 使得许多规模较小、 资质较差的非证券所进入证券审计市场。此类新备案所配备的专业人员较少且风险防范机制不足, 因此提供的审计服务质量显著低于原证券所(常思源,2023)。同时, 备案制的实施增强了市场活力, 有利于资本市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优胜劣汰, 最终保留审计服务质量较高的优质证券所。

3. 被审计单位层面。新备案所开始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但由于其证券业务不熟练、 资源较少、 执业经验不足, 可能会为部分上市公司财务违规操作提供空间, 导致证券市场整体重大错报风险上升。但齐飞等(2024)认为, 新备案所的审计服务质量更高。新备案所一般规模较小, 能够集中精力为数量有限的大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审计。并且, 新备案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无以往利益牵连, 独立性相对较高, 审计时更加严谨, 能够确保审计质量。

4. 审计监管层面。张庆龙(2021)发现, 备案制下存在监管程序及责任划分不明确、 部分具体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等问题。但也有学者认为, 备案制实施之后监管并没有弱化, 而是由事前静态监管转变为动态监管, 促使资本市场各个利益主体担起自身的法定责任, 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标准化、 规范化发展。另外, 学者们还提出了一些建议, 如细化与审计监管相关的配套政策、 对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双随机、 一公开”的监管方式、 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

(二) 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

依照DeFond和Zhang(2014)的框架, 目前学者们主要从审计供给方、 审计需求方以及审计环境三个方面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第一, 基于审计供给方的视角, 审计质量会受到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王玉等,2018)、 行业专长(乔引花等,2021)、 内部管理(王浩宇等,2023)等因素的影响; 第二, 基于审计需求方的视角, 企业的内部控制水平、 治理机制(王杏芬和张荔,2024)等因素均会对审计质量产生影响; 第三, 鉴于有关审计环境影响审计质量的研究已较为丰富, 本文在综合考虑研究背景的基础上, 将关注点聚焦于市场结构、 审计监管两个因素。

在市场结构层面, 审计市场集中度是反映审计市场结构最为直接的要素。现有文献关于审计市场集中度与审计质量之间关系的研究尚未得出一致观点, 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正相关, 即审计市场集中度会给审计质量带来积极影响(高志玥和张皓,2021)。当审计市场集中度较高时, 审计师对客户的依赖减弱, 进而削弱了其迎合客户偏好的动机, 保证了其独立性(Dye,1993)。二是负相关, 即审计市场集中度会给审计质量带来消极影响(徐京平和孙振杰,2021)。审计市场集中度的提高使审计师提升了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容忍度, 进而降低了审计质量(Boone等,2012)。三是倒U型, 刘明辉等(2003)发现, 审计质量随市场集中度的提升呈现出先升后降的趋势。

在审计监管层面, 包括行业自律监管和政府监管两种途径。由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实施的年报审计约谈机制具有预防性监管的特征, Casterella等(2009)认为同业检查是有效的, 可以对审计质量产生积极的影响。中注协约谈提升了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监管风险, 促使审计师采取一定的风险规避策略, 以降低潜在的执业风险, 包括维护声誉及降低可能的法律诉讼成本(莫冬燕和赵敏,2019)。除行业协会采取的预防性监管措施外, 行政监管主体——中国证监会(简称“证监会”)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 在证监会的随机抽查机制下, 会随机选定被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并公开抽查详情及处理结果, 以此作为现场检查的一种方式。现有研究已揭示, 新型监管体系的执行对于提升审计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具体而言, 证监会的随机抽查机制促使审计师在面对潜在的随机检查客户时, 表现出更为严谨的执业态度(刘红霞等,2022), 提高了其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可能(薛祖云和陈晓静,2023), 有效地促进了审计质量的提升。

综上所述, 目前关于备案制的实证研究相对较少, 且存在备案制正向及负向影响审计质量两种观点, 尚未形成统一意见。此外, 已有文献多聚焦于备案制实施对整个行业市场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影响, 而极少以原40家证券所为研究主体, 且鲜有文献考虑监管机制作为调节变量时对两者关系的影响。基于此, 本文在研究备案制实施与原证券所审计质量关系的基础上, 分析监管机制对两者关系的调节作用, 为认真贯彻执行备案制、 提升审计行业的整体水平提供证据支持。

三、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 备案制实施与审计质量

2020年3月备案制的实施标志着审计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通过实施“放管服”改革政策, 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确定由审批制转变为备案制。这一转变显著降低了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门槛, 削弱了原先具有独家审计鉴证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优势。备案制实施后, 大量新备案所涌入市场, 加剧了资本市场上审计行业的竞争。

第一, 备案制实施后, 新备案所的进入使得上市公司有了更多的选择。同时, 原证券所可以依据内部资源进行风险评估, 筛选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当的上市公司作为审计对象, 合理分配审计资源, 以保障审计意见的合理性、 恰当性, 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进而提高审计质量。第二, 基于产业组织理论和有效竞争理论的视角, 备案制的实施降低了审计市场集中度, 增强了市场的竞争活力。备案制的实施使得一些比较优质的非证券所进入审计市场参与竞争, 通过优胜劣汰等市场机制激励产业内组织自我强化(Coram等,2011), 促使原证券所主动提升审计质量标准, 维护其市场份额和声誉, 降低被淘汰的风险, 从而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实现市场绩效最大化。第三, 备案制实施后审计市场竞争加剧, 原证券所的市场份额将随其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的变化而动态调整, 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原证券所与客户的经济联系, 削弱了因长期经济依赖而可能产生的合谋动机, 从而提高了审计师的审计质量。第四, 从声誉机制来看, 声誉是会计师事务所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 也是审计师进行审计质量决策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境下, 原证券所为了维护其市场声誉, 会主动提升审计质量标准, 以赢得市场信任, 维持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第五, 在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 会计师事务所采取道德偏离可能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和更高的经营风险, 并且会计师事务所的道德偏离会引致更多来自竞争对手的监督或揭发, 所以会计师事务所的道德偏离将受到抑制, 进而促进审计质量的提升。第六, 备案制实施后, 对于需求方而言, 上市公司更容易找到满足其需求的审计师。激烈的市场竞争会激励原证券所的审计师积极创新, 防止其产生自满情绪, 提升执业效率, 以此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尤娜和阮永平,2024)。

基于此, 提出以下假设:

H1: 备案制实施后, 原40家证券所的审计质量显著提高。

H2: 备案制通过降低审计市场集中度提高原40家证券所的审计质量。

(二) 监管机制的调节作用: 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

一直以来, “强化监管、 从严处罚”是监管部门防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 提高审计质量的核心内容。近年来, 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显著加强。

2015年7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开始全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的监管模式。上市公司作为检查对象, 证监会对其实施随机抽查。同时, 在审查过程中, 对相关联的审计项目进行延伸审查。“双随机、 一公开”是证监会为加强资本市场监管而采取的一项创新策略, 相较于既有的监管模式, 它对审计师产生了更为显著的震慑效果。其中, “一公开”强调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若审计客户的财务报告被揭露存在舞弊行为及信息披露不当, 而审计师未能及时察觉问题并依然发布标准审计意见, 则意味着审计失败, 这会导致审计师声誉受损并面临监管机构的处罚(刘红霞等,2022)。一旦被认定为低质量审计师, 其审计的财务报表可信度将大幅降低, 自身以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力也会随之大幅减弱。为了维护自身声誉以及市场份额, 被抽查公司的审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会积极识别客户的风险并做好风险应对措施, 在审计时更加谨慎, 投入更多的审计资源, 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于2020年印发的《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 中注协实施的年报审计约谈机制已成为中注协日常监管的一种方式, 是中注协审计监管的一张 “名片”。这种行业自律监管促使审计师加强对持续经营等特别风险的关注, 有效降低了备案制下审计失败的风险。相对于被约谈的会计师事务所, 未被约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提升更明显。具体而言: 一方面, 当察觉到审计师所服务的客户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或经营问题等潜在风险时, 中注协通常会采取约谈审计师的措施(莫冬燕和赵敏,2019), 而未入约谈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和合规性, 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从而保障了审计质量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 另一方面, 存在严重缺陷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师将受到惩戒, 这些监管信息能够被公众知晓(丁红燕和李冰玉,2020)。为避免声誉受损、 客户流失等不良后果, 未被约谈的会计师事务所会在审计工作中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 自查自纠, 主动提升审计质量, 避免被约谈。

基于此, 提出以下假设:

H3a: 备案制实施后, 与未被证监会随机抽查的会计师事务所相比, 被证监会随机抽查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提升更多。

H3b: 备案制实施后, 与被中注协约谈的会计师事务所相比, 未被中注协约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提升更多。

四、 研究设计

(一)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9年审议通过的备案制的实施为准自然实验, 以2016 ~ 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 构造双重差分模型来检验备案制对原40家证券所审计质量的影响。对初始数据进行如下筛选: 剔除ST、 金融行业的样本; 剔除已退市的上市公司; 剔除关键变量数据缺失的样本; 剔除上市时间较短的样本; 剔除由新备案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最终, 得到15631个有效观测值, 利用Excel与Stata 17对数据进行处理。此外, 为了消除极端数值可能带来的干扰, 本文对所有连续型变量进行了上下1%水平的缩尾调整。其中, 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 中注协约谈的相关信息通过中注协官网手工整理获得, 各年份随机抽查审计机构名单从36个地方证监局官网手工收集。

(二) 模型设定

本文构建如下DID模型, 检验备案制对原证券所审计质量的影响:

DAC=α0+α1DID+α2Treat+α3Controls+Year Fe+Industry Fe+ε (1)

其中, DAC为被解释变量, DID为解释变量, Controls为控制变量组, Year Fe为年份固定效应, Industry Fe为行业固定效应, ε为随机扰动项。为了使研究结论更具稳健性, 本文使用聚类到企业层面的稳健标准误进行估计。

(三) 变量定义

1. 被解释变量: 审计质量。参考已有文献的做法, 本文采用修正琼斯模型计算的操纵性应计利润(DAC)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指标。DAC值越大, 表示盈余管理越严重, 审计质量越低。

2. 解释变量。本文采用DID模型, 系统地检验备案制实施对原40家证券所审计质量的影响机理及其实际效果。国际“四大”受审计市场竞争的影响相对较小(Pittman和Yang,2023), 所以备案制给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中小所”)带来的竞争冲击相对更大。基于此, 本文将受备案制影响较大的中小所作为处理组。即若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为非“四大”, 则视为处理组, 虚拟变量Treat取值为1, 否则Treat为0。由于备案制的实施处于2019年度报告审计期间, 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 可能已预期到备案制对审计风险的潜在影响, 因此将备案制的政策冲击时间确定为2019年。2019年之前年度虚拟变量Post设置为0, 2019年及之后年度Post设置为1。同时, 定义DID为Treat与Post的交乘项。

3. 中介变量: 审计市场集中度。本文借鉴方红星和苏菲(2011)的观点, 使用以前八大会计师事务所客户总资产为标准计算的市场占有率(CR8)来衡量审计市场集中度。

其中, Xm为会计师事务所m占有的X资源, N为审计市场中会计师事务所的总数。对于X资源, 本文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的资产总额进行衡量。

4. 调节变量。本文设定证监会随机抽查和中注协约谈两个调节变量。其中, 虚拟变量Overn衡量是否被证监会随机抽查。若会计师事务所在样本期间被证监会随机抽查, 则Overn赋值为1, 否则赋值为0。若系数α1在被证监会随机抽查的样本中显著为负, 且在未被证监会随机抽查的样本中不显著或显著为正, 则H3a成立。本文采用虚拟变量Warn来衡量是否被中注协约谈。具体而言, 若会计师事务所当年被中注协约谈, 则Warn赋值为1, 否则赋值为0。2016年原40家证券所全部被中注协约谈, 所以剔除2016年的数据。若系数α1在未被中注协约谈的样本中显著为负, 且在被中注协约谈的样本中不显著或显著为正, 则H3b成立。

5. 控制变量。参照现有研究, 本文控制了公司层面可能影响审计质量的变量以及年份固定效应(Year Fe)和行业固定效应(Industry Fe)。本文具体变量定义详见表1。

五、 实证分析

(一) 描述性统计

表2为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的结果。可以看出, 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DAC的均值小于中位数, 表明上市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较低, 审计质量普遍较高。DID的均值为0.586, 表明备案制实施后由非“四大”审计的上市公司占样本总量的58.6%。此外, 样本中公司规模的平均值为22.634, 揭示了大中型企业在样本中占主导地位。从财务角度来看, 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048, 表明企业整体盈利水平偏低。平均资产负债率为0.446, 表明企业负债水平符合实际经营状况。就公司治理而言, 企业股权呈现出较高的集中度, 第一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为31.7%。国有企业在总样本中的占比为38.2%。

(二) 基准回归检验

基准回归检验结果见表 3中列(1)。可以看出, DID的系数显著为负。备案制实施后, 上市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降低, 表明备案制的实施能够显著提升原证券所的审计质量, H1得到验证。

(三) 机制检验

备案制实施通过降低审计市场集中度来促进原证券所审计质量的提升。为了验证这种机制是否成立, 构建中介效应模型来探究其间接影响路径。参考江艇(2022)的中介效应检验思路, 构建模型(2),重点检验备案制实施与中介变量的因果关系, 即考察备案制实施对审计市场集中度的影响。

CR8=α0+α1DID+α2Treat+α3Controls+Year Fe+Industry Fe+ε (2)

模型(2)的回归结果见表 3中列(2)。DID的系数显著为负, 表明备案制实施降低了审计市场集中度。因此, 审计市场竞争加剧激发了市场活力, 促进了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原证券所为维持市场份额以及自身声誉, 会主动提升审计质量(易玄和吴蓉,2023), H2得以验证。

(四) 调节作用分析

为进一步探究监管机制对于备案制与原证券所审计质量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 本文引入证监会随机抽查(Overn)与中注协约谈(Warn)作为调节变量进行分析。

为验证H3a, 将全样本分为被证监会抽查的会计师事务所(Overn=1)与未被证监会抽查的会计师事务所(Overn=0), 并代入模型(1)进行回归, 结果如表 4中列(1)和列(2)所示。可见, DID的系数在被证监会抽查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显著为负, 说明备案制实施后, 被证监会抽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提升更多, H3a得到验证。证监会的监管可以有效支撑政策的实施, 放大政策效果,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为验证H3b, 将全样本分为被中注协约谈的会计师事务所(Warn=1)和未被中注协约谈的会计师事务所(Warn=0), 并将这两类样本分别代入模型(1)中进行回归, 结果如表4中列(3)和列(4)所示。可以看出, DID的系数在未被中注协约谈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显著为负, 说明备案制实施后, 未被中注协约谈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提升更多, 意味着中注协约谈起到了警示作用, H3b得到验证。

(五) 异质性分析

1. 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专长。备案制实施后, 审计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监管的强化使得客户倾向于选择高质量审计。对于具备较高行业专长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 其优势在于能够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资源积累, 更加精准地识别和评估审计风险, 从而提供更高标准的审计服务。相比之下, 审计专业能力欠缺的会计师事务所, 因其自身能力的局限性, 难以确保其审计服务的质量。因此, 本文预期备案制的实施可能对行业专长水平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更为显著。

本文利用市场份额法衡量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专长, 市场份额(IMS)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其中, REV代表主营业务收入," " " " REVijk为会计师事务所i在k行业所有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之和," " " " " " " " " " " " " REVijk为k行业中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全部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之和。在此基础上, 本文构造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专长虚拟变量Specialty, 若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专长水平高于样本年度中位数, 则Specialty赋值为1, 反之则为0。以表5中列(1)和列(2)的结果可以观察到: 在行业专长水平较低的会计师事务所中, DID的系数不显著; 而在行业专长水平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中, DID的系数显著为负。这一结果与上述预期相符。

2. 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 提高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水平, 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 促进审计质量提升, 2022年5月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相较于一体化管理程度较低的会计师事务所, 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提升其内部机制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显著提高了统筹管理与决策的效率。更为重要的是, 此类会计师事务所在外部市场竞争中展现出更强的竞争力和更高的市场地位, 此优势不仅来源于其高效的管理体系, 还源于其提供的审计服务在专业性、 信赖度与效率上的显著提升。因此, 一体化管理程度的提升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提升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市场中保持领先地位。为此, 本文构造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虚拟变量Inter。若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四大”、 信永中和或天职国际所, 则Inter为1, 否则为0。表5中列(3)和列(4)列示了其检验结果, 可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程度较低时, DID的系数不显著; 而当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时, 备案制实施后审计质量改善更明显。这一结果与上述预期相符。

(六) 稳健性检验

1. 平行趋势检验。应用DID法的前提条件是对照组和实验组在事件发生前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基于此, 本文将检验实验组和对照组样本的年度变化趋势, 选取政策实施前3年作为比较基准, 构建政策实施前 2 年、 当年以及实施后3年的年份虚拟变量与Treat的交乘项。结果显示, 政策实施前2年交乘项的系数均不显著, 满足平行趋势假设。

2. 安慰剂检验。借鉴已有文献, 本文通过改变政策执行时间重新估计回归方程来判断前文结果的稳健性。为了探究在备案制实施前的某个时间点, 是否存在审计质量提升效应, 本文将备案制的实施时间设定在2019年之前, 并删除处理组事件实际发生当年及其后续年份的样本数据, 以此进行考察。假设2017年为实施年度, 并与Treat交乘重新构建虚拟变量DID1。结果显示, DID1的系数不显著, 说明本文的实证结果并不是偶然产生的, 确实是备案制实施所致。

3. PSM-DID方法。为缓解样本自选择偏差, 本文引入PSM-DID模型以消除其对基准回归的影响。具体而言: 在第一阶段, 采用Logit模型, 基于模型中的自变量得出倾向评分, 采用最近邻匹配(n=1)的方法进行匹配; 在第二阶段, 将匹配后的样本进行DID检验。结果显示, DID的系数依然显著为负, 说明研究结论稳健。

4. 改变审计质量的衡量方式。参考现有文献, 选取审计费用的自然对数(Lnfee)以及基本琼斯模型计算的操纵性应计利润(DA)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指标, 并代入模型(1)中进行回归。所得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 说明研究结论仍然成立。

5. 扩大样本区间。备案制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本文在基准回归分析中选取了2016 ~ 2022年作为研究的时间范围。为了降低样本期间选择性偏差可能带来的影响, 本部分将研究的时间跨度扩大至2014 ~ 2022年, 并利用模型(1)进行回归。结果显示, DID的系数显著为负, 研究结论仍然成立。

限于篇幅, 以上稳健性检验结果未列示, 留存备索。

六、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 研究结论

本文以2016 ~ 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 旨在探讨备案制政策的实施对原40家证券所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 备案制的实施能够促进原证券所审计质量提升, 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管对于两者的关系存在调节作用, 备案制主要通过降低审计市场集中度促进原证券所审计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分析发现, 备案制对原证券所审计质量的提升效应受到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专长水平、 一体化管理程度的差异性影响, 即在行业专长水平较高、 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中, 备案制实施更能有效提升原证券所的审计质量。由此可见, 备案制是合理且可行的。

(二) 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 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 会计师事务所需强化行业专长、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以应对备案制带来的挑战。原证券所应专注于执业技能的提升, 其核心策略之一便是积极招募并保留专业胜任能力较强的审计师。同时, 原证券所还需着眼于内部组织架构的优化以及质量控制体系的全面升级, 确保审计业务的不同阶段均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落实质量控制制度, 不断提升审计师对风险的识别、 评估与应对能力, 审慎开展证券类业务, 实现审计质量的持续提升。新备案所要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 选择适宜的发展路径; 在此基础上, 增进与行业协会、 监管机构及同行的交流协作, 借鉴经验, 协同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 进而提升审计行业的整体水平。

第二, 在上市公司对审计机构的选择方面, 新《证券法》实施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以及对证券违法惩处力度的加大, 使得上市公司违规违法所需承担的成本明显提升, 进而促进了客户对高质量审计服务需求的增长。鉴于此, 上市公司在选聘审计机构时应选择行业专长水平较高、 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 以确保审计质量。

第三, 在行业自律层面, 中注协应当持续强化其在审计市场监管中的角色, 通过提升监管强度与广度, 强化警示作用, 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具体而言, 积极推广自查自纠的自律机制, 激励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主动识别并纠正潜在的问题。此外, 针对新备案所, 应加大审查力度, 确保其业务操作符合行业标准与规范, 同时引导上市公司做出更加合理、 科学的证券服务机构选择。

第四, 在政府监管层面, 证监会需不断创新和完善其监管手段与策略, 加强事前与事后监管的联动, 协调各项监管措施的实施, 高效利用有限的监管资源, 实现对审计市场的全方位、 动态化监管, 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常思源.证券资格所备案制改革提高了审计质量吗?[ J].商业会计,2023(1):90 ~ 94.

方红星,苏菲.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集中度的演变与度量——基于A股公司1992—2009年报审计的分析[ J].财经问题研究,2011(8):78 ~ 87.

江艇.因果推断经验研究中的中介效应与调节效应[ J].中国工业经济,2022(5):100 ~ 120.

刘红霞,李继峥,马云飙.随机现场检查与审计师谨慎性——基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现场检查的准自然实验[ J].审计研究,2022(2):94 ~ 106.

刘明辉,李黎,张羽.我国审计市场集中度与审计质量关系的实证分析[ J].会计研究,2003(7):37 ~ 41.

莫冬燕,赵敏.预防性监管影响审计师决策了吗?——基于中注协年报审计监管约谈的证据[ 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64 ~ 69+159.

齐飞,张晓梅,黄婷等.审计执业准入制度改革、分析师关注度与审计质量[ J].会计之友,2024(3):114 ~ 120.

王浩宇,薛爽,高祎健.会计师事务所纳税信用评级与审计质量[ J].审计研究,2023(4):115 ~ 128.

王玉,刘晓宁,杨彦柱.审计任期、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 J].财会月刊,2018(1):156 ~ 163.

王杏芬,张荔.CFO兼任董秘、异常审计费用与审计质量[ J].财会月刊,2024(23):82 ~ 88.

徐京平,孙振杰.CPA审计、市场结构与审计质量[ J].财经问题研究,2021(4):90 ~ 97.

徐业坤,郑秀峰.审计市场竞争加剧能改善审计质量吗?——“备案制”实施的准自然实验[ J].审计研究,2024(1):89 ~ 101.

易玄,吴蓉.市场准入放松、审计市场竞争强度与审计质量[ J].审计研究,2023(5):120 ~ 133.

尤娜,阮永平.签字会计师工作流动与审计质量[ J].企业经济,2024(8):129 ~ 139.

Boone J. P., Khurana I. K., Raman K. K.. Audit market concentration and auditor tolerance for earnings management[ J].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2012(4):1171~1203.

Casterella J. R., Jensen K. L., Knechel W. R.. Is self-regulated peer review effective at signaling audit quality?[ J]. The Accounting Review,2009(3):713~735.

DeFond M., Zhang J.. A review of archival auditing research[ 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14(2-3):275 ~ 326.

Pittman J., Yang Z.. China audit research: Achievements,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23(6):106962.

(责任编辑·校对: 陈晶" 喻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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