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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评估与使用:截屏图片的传真性及其有限真实

【摘要】截屏图片的传真性是其在传播过程中对原始信息的忠实度和真实性,体现在整体性传真、阶段性传真和局部性传真三个维度。截屏图片的有限真实是指因截屏图片受多种因素制约与影响,其真实性是有限的真实。截屏图片有限真实的限制因素主要是主观选择性、技术可操作性等。其真实性的核查与评估包括发布动机、信息来源、差异比较、检查上下文、使用技术工具、交叉验证;其合法合规的评估包括咨询数字取证专家或法律顾问。使用截屏图片的主体应增强媒介素养,加强法律意识、截屏传播风险意识和辨识虚假截屏图片能力。

【关键词】截屏图片;传真性;有限真实

一、引言

截屏图片是运用媒介技术将计算机终端屏幕信息截取生成的数字图片媒介,它是其先前媒介的再媒介化和过往信息的再信息化过程。截屏图片不仅仅是数字图像的简单复制,它还承载着丰富的社会意义和文化价值,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信息载体。截屏图片作为一种特殊的信息载体,其文本意义在于可以保留社交媒体中的原始言论。如果有人及时截屏并分享了原始网络信息,那么即使原始内容被删除,公众仍然可以通过截屏图片了解原始网络信息。这就是截图的断裂:我们截图的本意是保留当下的可见,截图分享却让可见的传播范围不可控了。[1]

截屏截取了人们交流的真实的“自然化”状态,截屏主体通过对截屏图片的传播会让截屏图片的接收者基于被截屏信息的传真性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参与感和窥视他人信息的满足感。[2]这种能力使得截屏图片在信息传播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涉及公众人物和敏感话题时,截屏图片的传播可能会导致广泛的讨论和争议。比如截图造成的谣言、信息的真实性、隐私保护、用户道德、社会信任、法律风险等。一方面,它可以提高公众对某一问题的关注度;另一方面,它也可能引发负面反响。如果言论涉及诽谤、歧视或其他违法行为,截屏图片还可以作为证据,帮助确定法律责任。

社交媒体平台的兴起为截屏图片的传播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用户可以轻易地将截屏图片分享到微信、微博、Facebook、Twitter等社交平台,在实现信息快速扩散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真实性等问题。就“截屏社交”现象而言,聊天记录不受控制的“二次传播”单方面改变了“戏剧场景”,这就会导致“观众隔离失效”和“语境坍塌”的出现,从而不仅会在精神层面对个体自我呈现造成困扰,亦会在生活中引发大量纠纷。[3]截屏技术的升级虽然给人们网络媒体信息的截取行为带来了便捷,但截屏图片的内容可以由个人把控,大多截取的信息是不完整的,甚至利用PS软件或者AI程序编撰不实的聊天框,“有图有真相”在这时也失去了价值。[4]对于截屏图片的真实性问题,有研究者认为截屏行为本身在无限趋近真实,但截屏前基于利益博弈对信息的删减和截屏后对信息内容的美化加工等行为却成为破坏真实的罪魁祸首,使得截图制作的真实成为修改后的真实。截图在制作过程中有可能掺入无尽的个人欲望,进而背离“复制真实”的使命,让真实触不可及。[5]

针对上述有关截屏图片可能引发的真实性伦理风险,应该构建截屏传播的伦理原则,包括圈层许可原则、信息脱敏原则与平行传播原则。[6]然而,上述研究仅仅将截屏图片的真实性问题归纳为其造成的整体性伦理风险的一部分,并从规避伦理失范的角度出发探讨截屏图片内容的真实性问题,对于截屏图片所带来的真实性问题本身并未展开具有创建性的论述。放眼社交媒体平台,一些伪造和篡改的截屏图片依然在广泛传播,对公众的认知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截屏图片所带来的真实性困扰和困境,要求我们对截屏图片的真实性本质即有限真实进行深入的审视与反思,并对截屏图片的内容真实性进行核查与评估。

二、截屏图片传真性的维度及其内涵

罗兰·巴特在分析爱森斯坦的电影截图时,认为电影截图与真相存在某种关系——直言文本的意义层面。[7]截屏图片与其所截取的事物之间存在着某种指代关系,我们将这种指代关系叫作截屏图片的传真性。截屏图片的传真性是指截屏图片在传播过程中对其截取的原始信息的忠实度和真实性。它包含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是衡量截屏图片作为信息传播媒介可靠性的重要指标。

(一)截屏图片传真性的三个维度

1.整体性传真:全面、完整地反映被截屏内容的原始状态和信息

截屏图片信息的整体性传真是指截屏图片能够全面、完整地反映被截屏内容的原始状态和信息。即便是图像、布局或是其他非文字的元素,都可以通过配合使用光学字符识别(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工具被重译为文字,并被还原为原始文本信息。[8]整体性传真的截屏图片能够为受众提供一个未经删减、未经修改的信息视角,使受众能够获得与原始信息尽可能一致的体验。然而,由于截屏行为的主观性、技术局限性以及信息传播过程的复杂性,整体性传真也非易事。

2010年,维基解密(WikiLeaks)公布了一系列美国国务院的外交电报,这些电报被广泛地通过截屏图片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这些截屏图片是其整体性传真的体现,展示了电报的全部内容,包括正文、附件、标记和注释等,使受众能够获得一个全面的信息视角。电报的格式在截屏中得到了保留,这有助于受众理解信息的原始语境。电报的发送和接收时间被清晰地记录在截屏中,为信息的时间背景提供了参考。然而其传真整体性受到一定的质疑,虽然维基解密公布的电报内容是完整的,但公众接触到的截屏图片往往是有选择性的。

一方面,从技术上分析,由于电报内容的深度性和复杂性,一个截屏图片可能无法容纳全部内容,需要多个截屏图片来展示。那么,最终截屏图片的整体性传真结果就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截屏者个人的截屏准确性与完整性。不过,即便截屏结果与电报原始文本维持了一致,但从电报文本向截屏图片转换的过程中,文本内容所附载的呈现形式发生了改变,这使原始文本所依附的媒介语境发生了崩塌,从而影响了整体性传真。语言转换模式造成了信息的断裂、缺失和变形,其呈现的文本是抽离了具体可感的文化传统和演述语境的再生物。[9]

另一方面,受众的差异性也会影响截屏图片的解读。卡尔·霍夫兰曾提出用个人差异论来阐述对受众的“选择性和注意性”的理解。[10]也就是说,即便截屏图片提供了信息的原始视角,但受众对信息的解读可能会受到个人背景、价值观和认知偏差的影响,受限于截屏者的个人选择,他们可能会有意或无意地省略某些信息,导致信息接收不完整,可能对原始信息产生误解或曲解原意。

概言之,截屏图片的整体性传真着重强调其能够全面且真实地反映信息源的初始状态。但是它既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原始信息的途径,也面临着选择性截屏、技术限制和信息解读的挑战。

2.阶段性传真:捕捉并记录信息在某一特定时间点的状态

截屏图片的阶段性传真指的是其能够捕捉并记录信息在某一特定时间点的状态,从而为事件的相应阶段提供确凿的证据。但这种传真性可能受到信息更新频率和截屏时机的影响,导致信息的时效性问题。

截屏图片信息的阶段性传真问题涉及其反映某一特定时间点的信息状态,以及这种反映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阶段性传真的核心问题在于截屏图片是否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被截屏内容在特定时间点的状态。报刊实现报道真实是一个“有机运动”的过程,每个新闻报道活动都是“有机运动”的组成部分,只要报刊通过有机分工和运动就可以呈现出整体的真实。[11]也就是说,新闻报道对一定事实完整面目的揭示需要一定的时间过程、社会过程。[12]它只是反映了某个特定时间与空间节点的事实状态,不能将这种阶段性的事实等同于新闻事实的全部。因而截屏图片所反映出来的特定时刻的切片信息也并非总是与来自原始出处的整体性信息意涵保持高度一致。截屏图片应该是“有机运动”着的,它所传递出来的真实同样也是阶段性的。它追求的不是“每时每刻”的真,而是“特殊时刻”的真。

阶段性传真所面临的挑战,一是选择性截屏。发布者可能会选择性地截取部分内容,忽略其他相关信息,导致信息的不完整性。二是编辑和篡改。截屏图片可能被编辑或篡改,以改变原始信息的含义或误导公众。三是时间线的混淆。如果截屏图片没有明确的时间标记,或者时间标记被篡改,那么公众可能难以确定言论的确切发表时间。

3.局部性传真:被截屏内容的部分片段

截屏图片的局部性传真指的是其仅展示了被截屏内容的部分片段,因此可能需要结合其他相关信息才能全面理解其整体意义。

局部性传真问题关注的是截屏图片是否能够准确地反映被截屏内容的某个特定部分,而这个部分可能并不包含整体信息的全貌。这种局部性的展示可能导致信息的误解或曲解,尤其是在没有足够上下文的情况下。截屏图片的局部性传真体现了对特定内容的凸显和强调。截屏图片可能只展示了对话中最具争议性或最吸引眼球的部分,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但由于上下文的缺失,阅读者可能无法看到对话的全貌,从而无法理解对话的真实含义。所以,截屏图片的局部性传真可能导致信息的曲解,因为受众无法看到对话的完整内容。而媒体可能利用局部性的截屏来支持其特定的报道角度,此种忽略语境、掐头去尾、片面解读的报道方式使得原始观点被曲解[13],可能导致公众对事件和事实的误解。

(二)截屏图片传真性的内涵

鉴于截屏图片具备传真性和一定的保真性,在“有图有真相”逻辑的驱动下,人们会认为图像使信息看上去更加真实可信。[14]这是因为,截图的复制技术满足了公众对真实性的期待,图像化传播形式更容易提升信息的可信度。[15]这种特性常被用于印证传播主体所需证实的观点和事实,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作为论证某一事件、事物真实性的依据,但图片仅能有限度地反映其客观存在,并起到辅助证实的作用。截屏图片因其能够迎合受众的窥探猎奇心理,有效吸引受众点击阅读,并易于获得接收者的认同与信任,进而促进信息的快速传播。但作为印证事实的截屏图片只是叙述论证的事实的基础或者是一种初步的参考依据,而不能作为判断推理事实和观点的结论。它即便是动态呈现的影像,也有可能出现造假的情况,“影像借用”是视觉假象对“有图有真相”的破坏。[16]

截屏图片中部分信息涉及隐私并具有一定的新闻价值。原始截屏图片信息类似于原生态新闻信息,而经过加工生成的截屏图片信息则不可避免地受到人为主观因素的干预和影响。在人际私信传播中,由于干预环节较少,截屏图片信息的保真度和传真性通常较高,但也不能完全排除私信传播者进行人为处理的可能性。一旦经过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新闻媒体传播、公众个人传播,就存在传播主体的加工处理和把关控制的问题,其保真性、传真性就会有所降低。因此,截屏图片具有传真性,它有先前媒介信息再现和信息再生产及传播的功能,是对“真相”这一概念的“表达”和“转喻”。[17]但是它自身无法核实确认所截屏信息的真实性,它也没有这个能力和责任进行事实的核查。这也提醒我们,对待截屏图片务必要辨识其真伪,以免受其所误。

截屏图片可以是信息要素俱全、具有单独传播价值的信息,也可以是仅有某种信息要素的信息,不加以注解说明就不知所云、不明就里,仅仅作为完整信息的某个要素或素材。截屏图片所呈现的信息仅代表一种视觉真实[18],并不等同于客观事实。特别是经过合成加工的截屏图片,更可能蕴含制作者的主观性和倾向性。

截图是连续画面的定格,是一种模糊的效果,加上截图的模糊化绘制效果,(使它)成为一种双重的模糊化表现方式。[19]原始信息在经过截取之后,无论是从主观方面的选择截取,还是客观方面的完整度来说,都会因为截取行为本身导致截取后的表意相比原始表意产生了一种模糊化的艺术效果。截屏图片的本质是将特定信息从原始语境中切割并剥离到新的语境中,这就使得原有信息所附载的语境发生了断裂与崩塌,造成截屏图片与原始信息之间存在双重模糊。公众接受、阅读的截屏图片只是被截屏主体所传播的即时信息,是被截屏信息的传真,它传达的是在特定时刻与情境之下的部分真实,而绝非与原始出处完全等同的真实。

由此而言,截屏图片信息和所有信息的生成生产加工一样,都是满足和有利于传播者和使用者意愿与诉求的信息传播行为。所有的截屏图片都是截屏主体以自我利益为原则所选择的信息,面对不利于自己的干扰信息、冗余信息、隐私信息和可能会带来伦理法律失范以及影响传播的主要和核心事实传播的信息,有媒介素养的截屏主体都会做出正向的选择。可见,截屏图片也是经过截屏主体选择的信息,可以说它具有一定的被截屏信息的传真性,但是并不能保证其真实性和真实程度。如果截屏图片本身的信息与事实有出入或不真实,那么其信息便不可能为真,只能是被截屏信息的虚假的传真和证据,未经加工的原始截屏图片也只是反映被截屏信息的客观状况,具有原汁原味的传真性,但未必具有真实性。如果是经过加工或有意伪造的截屏图片,其真实性就更要存疑,更无法确保其真实性。基于社交媒体的熟人传播,人们常常会把对传送截屏图片的信源(包括个人)的信任作为确信其信息的前提,而不再怀疑截屏信息的真假和截屏信息信源的真正目的,这也就容易理解社交媒体时代为什么虚假信息和谣言泛滥以及难以杜绝的问题了。所以,当我们看到截屏图片作为信息由头、论据、证据等使用时需要加以甄别和分析。

三、截屏图片的有限真实

笔者认为有限真实是指人们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与影响而只能有限地反映和呈现客观事物,其真实是有限度的真实。新闻媒体的报道也是如此,新闻报道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与影响,只能无限地接近真实的客观事物(真相),而不可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和呈现客观事物。这也是为什么媒体在报道新闻时需要交代消息来源和采访路径、手段等信息的原因所在。

截屏图片的有限真实是指因截屏图片受多种因素制约与影响,其真实性是有限的真实。截屏图片作为一种现代信息传播方式,具有即时、直观的特点,但同时也面临着信息真实性的约束。其约束源于截屏图片的主观选择性、技术可操作性等。

(一)主观选择性:截屏图片是具有加工生产者主观性和倾向性的信息产品

截屏图片是瞬间被截取的网络空间信息,是事物即时的、客观的状态,是被截屏信息客观的瞬间的再现。它反映了信息终端屏幕在某一时刻所呈现的信息状态,而非客观事物的全面真实状况,也并不改变被截屏图片信息的本来面目。由于截屏图片截取的主观性和截屏技术的伴随问题,人们往往很难确定被截屏信息的真伪。这是人们阅读和使用截屏图片时需要警惕的问题。

截屏图片是主体基于特定功用和目的,对所需信息进行生产、选择、凸显、保存和强化的结果。截屏图片信息不等于客观事实,经过合成加工的截屏图片是具有加工生产者主观性和倾向性的信息产品。即便是主体的个人表达的截屏图片也是如此,就像我们在现实中遇到的某些情形一样,眼见未必为实,有图未必有真相。正如杜璇、刘于思所言,“在二维平面之中,截屏者虽然无法选择角度却同样可以将自身的意图嫁接于内容的选择之中”[20]。

(二)技术可操作性:利用技术手段制作虚假的截屏图片误导辨识能力较弱的网民用户

利用技术手段制作虚假的截屏图片误导辨识能力较弱的网民用户,这是截屏图片真实性受限的重要原因之一。虚假截屏图片伪造短信的对话,并不是拿着两部手机相互发送信息。例如在安卓系统中,应用程序具有申请短信读写权限的能力。利用这一特性,多种工具能够生成用户所需内容的短信,模拟真实的短信收发过程。甚至某款伪造短信工具,并不需要制假者在手机上收发短信,短信的内容也不会经由蜂窝网络的通道进行发送。伪造短信记录的工具将内容直接写入系统短信后,在短信界面看和正常的收发信息无异,其伪装度无疑是相当高的,除运营商外,一般网民用户很难辨认某个短信对话截屏图片的真伪。除短信外,安卓平台上的通话记录也是可以伪造的。和短信类似,安卓平台也开放了通话记录读写修改的权限申请,可以通过这个权限,来让系统的通话记录发生变更。由于直接修改系统通话记录无需实际通话即可实现记录变更,这种方法的伪装程度极高。因此,若遇到以通话记录截屏图片为“实锤”的证据,需警惕其虚假性及潜在风险。截屏图片如果可以看到内容的来源出处,能够增强信息的可信度或权威性,强化传播效果,但是涉及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所以有的截屏图片做了技术处理。随着图像处理技术的不断发展,截屏图片容易被编辑和篡改,进而影响其真实性。如果有人恶意篡改了截屏图片,添加或删除了某些内容,就很难避免虚假信息的传播。

四、截屏图片内容真实性的核查与评估

截屏图片的传真性是确保信息传播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关键。截屏图片在记录和传播信息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选择性截屏、编辑篡改和时间线混淆等挑战。为了确保截屏图片信息的传真性,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评估其传播的风险。

(一)截屏图片内容真实性的核查

核查和评估截屏图片的真实性和可信度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一是分析发布者的动机,考虑发布者是否有歪曲事实的动机,并注意评估发布者过去的信誉和历史记录。二是核查截屏中的信息来源,确定截屏图片的原始发布者是否可靠和值得信赖,检查截屏图片是否来自官方或经过验证的账号。在新闻报道中,记者应核实截屏图片的来源,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三是分析同一信息的其他报道或截屏,比较是否有差异。检查信息是否有逻辑上的矛盾或错误,核查是否有其他证据支持截屏图片中的信息。评估截屏图片中的信息是否是最新的,了解信息随时间变化的可能性。四是核查截屏中的信息内容,检查上下文,评估截屏图片是否有明确的上下文信息,如日期、时间、参与对话者的身份等,并分析截屏图片是否被断章取义,是否展示了整个对话或场景。同时在使用截屏图片作为证据或论据时,应检查其是否完整,是否包含了所有相关信息,避免因信息缺失而导致误解。五是使用技术工具,仔细检查截屏图片中的文字、图像和元数据。在依赖截屏图片作为事实的论据之前,应通过技术手段核实其真实性,例如检查图像的元数据。对于可能经过编辑的截屏图片,应使用技术手段鉴别其真实性,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此外,在截屏图片生成之前,当截屏监测技术发现用户正在编辑截图,社交平台、修图软件等都应该发送适量弹窗,提醒人们慎重截图,最终规范截图传播行为。[21]六是进行交叉验证,将截屏图片中的信息与其他已知事实进行对比验证;进行社交媒体验证,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查找原始帖子或相关讨论;检查是否有官方账号或权威人士对信息进行了确认或否认;进行透明度分析,评估截屏图片的发布是否透明,是否公开了获取和编辑的过程。

我们通过如上的核查步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保截屏信息的真实性。然而,由于数字信息的复杂性,没有任何方法可以百分之百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因此,保持怀疑精神和批判性思维是非常重要的,在做出结论之前,应尽可能多地采用上述方法进行综合评估。

(二)截屏图片使用合法合规的评估

在目前技术条件下,截屏图片容易被篡改,且无法证实所提取数据的完整性,因而与专门的电子数据提取、检验相比,截图的证明力易受质疑。[22]因此,我们在评估截屏图片的法律和风险问题时,应有意识地咨询专业人士,如数字取证专家或法律顾问,参考有关专家或权威机构的意见。

在使用截屏图片信息时,应核实其合法性。首先,分析截屏图片是否涉及侵害隐私权问题。截屏图片可能包含个人信息,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未经同意公开这些信息可能侵犯个人隐私权。截屏私人对话或通信内容,如电子邮件、即时消息等,也可能侵犯通信隐私权。如果截屏内容包含对他人的诽谤性言论,发布者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诽谤性言论包括虚假陈述,这些陈述损害了他人的名誉。其次,分析截屏图片是否涉及版权或其他法律问题。截屏图片可能包含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使用这些内容可能构成侵权。即使内容是公共领域的,截屏本身也可能受到版权保护,因为它可以被视为一种衍生作品。然而某些服务的用户协议可能禁止用户截屏并公开某些类型的信息,违反这些条款可能构成违约。如果截屏包含商业秘密,公开这些信息可能会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

五、新闻媒体和网络用户截屏图片科学使用

(一)新闻媒体使用截屏图片应该注意的问题

新闻媒体使用截屏图片传播越来越普遍,传播风险也日渐成为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截屏图片新闻的内容多源自个人聊天记录或社交媒体平台(如朋友圈)的截屏组合,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截屏图片内容的传播源头往往并非直接来源于当事人。媒体未经他人允许,就将他人聊天内容公之于众,这种行为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在视频截图或照片型表情包的生成过程中,制作者为形成新的故事表达,精心挑选视频截图及照片并对其进行整合和汇编的时候,往往会构成在视频截图及照片中明星或者演员的肖像进行原有视频及照片使用范围之外对相应人物肖像权的商业利用。[23]然而,在一些截屏图片新闻中,媒体往往过分追求时效性和热点效应,从而忽视了对这些内容的严格审查和把关。截屏图片信息本身并不具备固有的公信力,但一旦经过专业媒体的背书,并以“新闻”的形式广泛传播,便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影响受众的判断力,导致负面舆论的滋生和蔓延,进而损害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防范截屏图片使用风险,媒体工作者应增强媒介素养,加强法律意识,并在传播截屏图片时采取审慎的态度。媒体工作者在报道截屏图片时,应进行严格的事实核实,避免未经验证的信息传播。

(二)网络用户使用截屏图片要注意的问题

截屏传播素养表现在截屏以及截屏图片传播时应考虑到其传播在社交媒体的空间里会产生什么问题,会给别人带来什么影响。截屏传播素养包括对虚假截屏图片的识别。网络用户需要正确认识截屏图片这一媒介形态及其特点,认识其传真性和所呈现的事实的有限真实,对未经真实性核查和传播风险评估的截屏图片,不进行传播。特别是对于来自自媒体平台的截屏图片信息,网络用户和媒体在使用时更应格外注意其真实性。在圈层的多级传播中,由于信息经过多次传递和加工,其真实性往往更加难以核实。圈层的多级传播由于基于熟人的传播,网民用户往往轻信熟人传播的截屏图片而放松和忽视对其真实性的质疑与甄别。在社交媒体的圈层传播中,即便是人际的私信传播,也不能排除对方的选择性截图和生成式截图。尤其在微博与微信朋友圈中,截图往往成为最具新闻爆点的图片,因为这种行为直接意味着将私人生活公共化。[24]

因此,作为网民用户,应努力提升新媒介素养,特别是针对截屏图片的辨识能力,运用技术手段验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充分考虑法律和伦理因素,以便正确解读和评估截屏图片信息,实现其有效利用,同时规避潜在风险。在使用截屏图片时,一是核实信息来源,避免被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所欺骗。对于网络上的流言,网民用户应多留个心眼,不要见风就是雨,轻信各种所谓的“大新闻”。二是确认截屏图片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断章取义或篡改。三是注意隐私保护,避免无意中泄露他人隐私。四是考虑法律风险,确保截屏图片的使用不侵犯版权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具备截屏能力和能够二次生成截屏图片的网民用户而言,更应强化媒介素养和截屏图片传播风险意识,在私聊时应保持谨慎态度,或选择微信语音、线下聊天等方式,以避免可能引发的麻烦和纠纷。

六、结语

尽管本研究已对截屏图片的传真性、有限真实及其传播风险进行了深入分析,但仍有诸多领域亟待未来的研究进一步挖掘。例如,随着图像处理和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伪造截屏图片的门槛显著降低。未来的研究可以关注这些技术如何影响截屏图片的传真性和真实性,以及如何利用新技术来鉴别伪造的截屏图片。此外,社交媒体平台在截屏图片的传播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未来的研究应聚焦于探讨社交媒体平台如何更有效地监管和控制截屏图片的传播,以及在保障信息自由流通的同时,如何有效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鉴于截屏图片在法律案件中的广泛应用,构建一个完善的法律和伦理框架以规范其使用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未来的研究应致力于探讨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以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版权的同时,确保信息的自由流通。总之,截屏图片的传播是一个复杂且多维度的现象,涉及技术、法律、伦理、心理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未来的研究应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从多个角度深入剖析截屏图片的传播机制和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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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汪润,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南京 210097);靖鸣,南京师范大学媒介发展与危机管理研究所所长,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 210097)。

编校:赵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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