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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凝聚共识的对话空间:北京冬奥会中性别平等的宣传报道问题及改进建议

□王康锋 王 玉

性别平等(gender equality)是社会文明的衡量尺度,也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重要目标。国际奥委会认为性别平等是超越比赛本身(beyond the game)的重要社会价值追求,并将其作为衡量一届奥运会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2022年北京冬奥会致力于促进和改善冬季奥运会的性别平等状况,并取得了以下成就:(1)开幕式上,73%的冬奥会参赛队伍至少拥有一位女护旗手,女护旗手占护旗手总数的45%;(2)在运动员数量方面,女性运动员占比达45.4%,创下历史新高;(3)在赛事项目方面,全部109个小项中,有女性运动员参与的项目占53%,达到历届最多。因此,北京奥运会被国际奥委会誉为“历史上性别最均衡的一届冬季奥运会”。[1]

“酒香也怕巷子深”,尽管相较于往届冬奥会,北京冬奥会的性别平等状况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在国内媒体对北京冬奥会的宣传报道中,仍存在新闻敏感度不高、新闻操作不规范和报道内容同质化严重等问题,未能在国内和国际传播中切实传达、突出强调北京冬奥会在性别平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就。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既与技术层面的新闻操作失范有关,又与文化层面的符号标出性有关。本文基于文化符号学的标出性理论,分析其背后隐含的性别标出秩序,并提出“中项边界”概念,结合实际从奥委会、主办国、媒体和受众等角度提出具体建议,希冀为关涉性别平等的体育赛事宣传报道提供理论和现实参考,从而为两性创造凝聚共识的对话空间。

一、标出性理论简述:标出性、中项偏边与“中项边界”(一)性别权力的非对称性:标出性与“中项偏边”现象

任何符号意义的二元对立都具有不对称性:出现次数较少的一项,被称为“标出项”,而出现较多的则被称为“非标出项”。例如,人称代词“他”和“她”分指男女,但是在不确定对方性别或是男女兼有的情况下,往往使用前者,所以前者使用频率高,成为“非标出项”,相对的,后者则成为“标出项”。

文化是社会符号表意活动的总集合。我国学者赵毅衡认为,标出性不仅广泛存在于文化中,且在文化的动力性演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指出,标出性往往暗示着性别权力的不平等,即“男性的社会宰制”。[2]非标出项被文化中的大多数人认可,代表着正常;而标出项则是小众的、非主流的,需要与非标出项区别开来,表明自己的标出性,例如中国古代对罪犯施以“黥刑”,在囚犯的皮肤上刺青,从而使之与正常平民区分开来,通过物理标记给予犯人精神羞辱和孤立。性别的标出性,表现在身体符号上,就是女性更注重妆饰自己,通过发型、妆容、裙子、高跟鞋等来表明自己的性别身份,而男性则通常以本色示人。[3]

而在符号的二元对立中,导致标出项与非标出项地位不平衡的,是难以自我界定、无法独立表达的“中项”。中项必须借助非标出项来表达自己、为自己代言,它与非标出项站在一边,而排拒标出项,从而维护了非标出项的主流地位,使得标出项成为文化中的少数派。这种现象被称为“中项偏边”,是文化标出性的共有特征。

以“司机”一词为例,“司机”是对机动车驾驶者的称呼,本身不含性别信息。但在交通事故报道中,如果肇事者是女性司机,新闻标题中总会在“司机”前加上“女”字来强调性别、吸引流量,但如果肇事者是男性司机,则通常会以“司机”代称,而非“男司机”。对“女司机”表述的反复强调,使得女性司机的媒介形象扭曲化,加剧了公众对女性司机驾驶技术差的刻板印象。[4]在这一例“中项偏边”现象中,作为抽象代称的中项“司机”被默认为是男性司机,“女司机”成为标出项,被污名化为“危害正常交通秩序的马路杀手”。

标出性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广泛,甚至会被固化为语言表达和思维习惯,成为“刻板印象”。但标出性的权力天平并非固定的、静止的,而是动态的、革新的、不断发展变化的,标出项和非标出项有时可以易位(例如原始的母系社会),中项的范围也在不断变化。

(二)基于洛特曼“符号域”理论的拓展:“中项边界”的概念与特性

尤里·洛特曼认为,作为符号系统的文化具有边界线、互动性,并由此提出“符号域”这一概念,即符号存在和运动的空间。符号域具有边界,不仅可以区分自身与他者,还可以联系内部与外部。在此基础上,我国学者彭佳进一步指出符号域是文化的自描述机制,从符号域的中心到其边界,存在文化秩序性从强到弱的递减关系。[5]而这与文化标出性理论中所强调的“权力的非对称性”不谋而合,因此,笔者提出“中项边界”这一概念,为解释下文的报道问题和改进建议提供了理论参考。

什么是“中项边界”?如果将标出项和非标出项比作一条光谱的两头,那么中项则处于光谱的中间位置,中项与标出项、非标出项的分界就是“中项边界”。中项边界具有模糊性、不对称性和自我革新性。

中项边界的模糊性,体现在中项与标出项、非标出项之间存在难以界定的标准。以性别文化秩序为例,在男性(非标出项)和女性(标出项)之外,还存在着跨性别者(transgender)群体。一般来说,跨性别者的被指派性别(即生理性别)和自我认同性别(即心理性别)并不一致,例如生理性别为男性,但内心认为自己是女性。由于社会文化观念的保守性,跨性别者通常既难以融入男性群体,又难以融入女性群体,成为非此非彼的中项,并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思考与挑战:跨性别者在社会文化秩序当中应处于怎样的位置?应该如何界定跨性别者?到底应该以被指派性别为标准来对待跨性别者,还是应该以自我认同性别为标准、允许跨性别者加入不同的性别群体?这些问题尚未有明确的答案。

中项边界的不对称性,体现在“中项偏边”现象。由于“中项偏边”的存在,非标出项往往替中项“代言”,于是在明面上的话语秩序中,看似只有标出项与非标出项的话语斗争,但实际上,中项只是作为沉默的部分独立存在,既不属于非标出项,也不属于标出项。但这种沉默被解读为“对非标出项的支持”,中项边界往往更亲近非标出项,呈现出不对称性。

中项边界具有自我革新性,中项可以能动地自我更新、调整宽窄幅度。中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的更新往往与时代变迁、社会思潮等文化秩序的自我革新有关,伴随着历史的发展而进行有机的自我演化,以适应不同时期的文化秩序。近年来,伴随着思想的进步,中项的能动性有不断增强的趋势。中项群体不再满足于沉默和“被代言”,而是开始要求发声的权利,试图改变两极对立的性别话语秩序,为两性的沟通和交流提供一个中立地带。

中项的幅度是否宽窄合度,关系到文化意义秩序能否维持。[6]因此,扩展“中项边界”,增加中项的幅度,对于缓解男女性别对立矛盾、保障文化秩序的相对稳定性和性别话语秩序的与时俱进、自我更新、平稳过渡,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而这也成为关注冬奥性别平等议题报道的理由之一。

二、冬奥性别平等宣传报道的三大问题(一)新闻敏感度不高:滑雪选手基于性别的发型分野

因雪上运动危险性较高,参与者通常需要佩戴头盔、护目镜、手套等全套护具装备以防范冲击和受伤,此时难以从外表上区分男性和女性。性别权力的不平等,使得发型作为标出项,又一次让女性成为被修饰、被区别、被标出的对象。以北京冬奥会的滑雪项目为例,参加该项目的女性运动员通常在额前两侧留出两股长长的刘海,来显示自己的女性身份——这种发型被称为Slut strands(荡妇股),被认为是区别雪上项目男性运动员和女性运动员的标志之一。这种发型的名称因其带有明显的性别歧视色彩,遭到了女性滑雪运动员的批评。北京冬奥会单板滑雪女子U型场地技巧金牌得主、被誉为“天才少女”的美国单板滑雪运动员克洛伊·金(Chole Kim)曾公开表示不喜欢Slut strands(荡妇股)这一名称,希望用Beauty strands(美丽股)替换这个带有性别歧视色彩的称呼。在命名权的争夺之外,女性也正在重构发型的解释意义,作为标出项的“荡妇股”发型被重新解释为鼓励女性参与雪上运动的模范符号。北京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U型场地技巧项目和大跳台项目两枚金牌得主、同样被誉为“天才少女”的中国运动员谷爱凌在采访中被问及“为什么要在额前留两缕龙须刘海”时,回答“因为怕别人看不出来我是女孩,所以一直保留这个发型,这个项目男孩太多了,要能让大家发现这个女孩滑得真好,我也想试试,这是挺值得骄傲的事”。此时的“荡妇股”被赋予了鼓励模仿的积极意义,代表着“女性与男性都可以参加滑雪运动”,被重新解释为性别平等的标志。

国内媒体对于谷爱凌发型的报道仅仅停留在满足公众好奇心的层面,只以“龙须刘海”代称,但是对于其背后发型名称彰显的性别权力的不平等并未提及,更未深入挖掘报道克洛伊·金、谷爱凌等女性运动员对发型名称及内涵的批评与重新建构,未能“以小见大”宣传报道北京冬奥会性别平等成就、从而鼓励更多女性参与冰雪运动。这反映出国内媒体对于性别平等的问题意识淡薄,滑雪项目的历史文化知识储备薄弱、采访前的准备功课不足,新闻敏感度不高。

(二)新闻操作不规范:吉祥物的性别中立与中项偏边

中项偏边隐含在默认的话语秩序当中,巩固着男尊女卑的性别权力体系。尽管伴随着性别平等运动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组织机构开始重视性别平等的话语体系,并出台相应法规,但国内媒体在宣传报道中性别平等意识仍较为淡薄。例如,在央视某节目连线采访冬奥选手时,作为北京冬奥会吉祥物的“冰墩墩”居然开口说话,并发出了粗犷的男性声音。尽管采访结束后说明是男记者穿上“冰墩墩”的外壳连线采访,但此举仍引发网友热议,不少“冰墩墩”粉丝直呼“塌房”,冬奥官方也否认假冒“冰墩墩”的行为。根据国际奥组委的规则,吉祥物不能有性别差异,而吉祥物一旦说话就很容易分辨性别,因此“冰墩墩”和“雪容融”不能说话。[7]用男性声音为“冰墩墩”代言,即默认了作为中项的吉祥物的男性身份,将女性排除在外,这是典型的中项偏边现象。

换言之,尽管宣传报道的策划方本意可能是希望借吉祥物开口采访这一形式活跃采访气氛,但其行为实质违反了国际奥组委关于吉祥物性别中立的规定,其“中项偏边”的思维模式和冬奥会性别平等的主题南辕北辙,也反映出国内部分媒体在学习冬奥相关法规时仍存在思维盲区、业务不熟练等问题,从而导致这次新闻操作不规范。

(三)报道内容同质化严重:重数量不重质量

北京冬奥会关于性别平等议题的宣传报道同质化较为严重,多数媒体以转发为主,通常沿用通稿,标题内容一模一样,造成报道数量虽多、但质量不高的现象。笔者以“北京冬奥会+性别平等”为关键词检索,并选取300篇报道作为样本,进行统计分析。

从内容上来看,北京冬奥会性别平等的宣传报道可大致分为三类:(1)对白皮书等官方文件的解读,例如《人民体谈:北京冬奥〈承诺〉发布,性别平等迈出重要一步》(人民网);(2)新闻发布会介绍,例如《北京2022成为迄今女性参赛比例最高、参与项目最多的冬奥会》(新华网);(3)数据解读,例如《史上性别最平等冬奥,数看北京冬奥会上的女性力量》(《南方都市报》)。第(1)(2)类报道仍沿袭了传统的“官方发布”模式,媒体的主观能动性不足,照本宣科,新闻专题的策划意识不强;第(3)类报道结合官方发布的数据,以数据可视化的形式展现了北京冬奥会的性别平等状况,形式新颖直观,但只注重数据展示,缺乏对运动员、裁判、志愿者等冬奥会参与者的实地采访,视角较为单一。

综上所述,冬奥性别平等议题的宣传报道重视数量,采用“人海战术”的宣传策略,以多家媒体集中转发通稿为主,在一定程度上能引发读者的关注;但媒体对报道的多样性、原创性不够重视,报道内容同质化严重,报道质量有待提高。

三、冬奥关涉性别平等的宣传报道的改进建议

改进冬奥关于性别平等议题的宣传报道,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除了认识到标出性理论对我们日常生活思维的影响、纠正刻板印象、关注中项边界的动态革新之外,我们还可以从宣传讨论、组织动员、报道机制、受众反馈等方面进行改进。因此,针对冬奥会性别平等的宣传报道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从奥委会、主办国、媒体和受众四个角度出发,提出几点改进建议,以供参考。

(一)奥委会:提供宣传方向和信息服务的“领航员”

作为冬奥赛事的主要负责者,奥委会应会同主办国一起确立冬奥宣传报道的重点方向,承担起“领航员”的作用:(1)在冬奥赛事开始前,奥委会应积极与主办国的宣传部门进行接洽沟通,明确赛事的社会目标和精神文化价值,帮助其理解、协助其确定宣传性别平等的方向;(2)奥委会应保障赛事信息准确、信息通道畅通,为参与报道的媒体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服务,必要时可开设“性别平等”建设数据专项查询服务;(3)奥委会应主动为媒体提供咨询通道、组织专家讲座,可邀请社会学、传播学等相关学科的专家来讲解性别平等的背景、问题、现状、意义等,帮助新闻媒体了解冬奥关涉性别平等宣传报道的相关法律法规,主动说明奥运精神文化层面的宣传重点。

(二)主办国:确定宣传基调和调度方案的“总指挥”

作为冬奥赛事的承办国家,主办国的宣传部门担任着冬奥报道活动中的“总指挥”这一角色,同时也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既要与奥委会方面积极交流沟通,确定宣传报道的重点方向和基调,又要协调并调度好国内外各家媒体,传达采访方案和相关采访规定。

为了讲好冬奥故事,主办国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来保障冬奥报道活动顺利进行:(1)在冬奥赛事开始前积极与奥委会沟通交流,结合本国的性别情况、文化传统等国情,确定宣传报道的选题基调、尺度标准;(2)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强调冬奥的精神内涵和社会文化价值,主动展现本国的性别平等建设成就,展示冬奥风采;(3)注意议程设置,积极联络各家媒体,协调、调度好各家媒体的发稿计划,尽量避免“一窝蜂”的同质化报道堆砌,鼓励各家媒体从多个不同角度报道冬奥性别平等建设成就,进行长期报道,力争覆盖冬奥比赛全程,做到稳中有序、百花齐放。

(三)媒体:负责报道赛事和讲述故事的“主力军”

作为冬奥赛事报道的“主力军”,媒体在冬奥故事的传播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做好以下工作:(1)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关注奥林匹克的精神文化目标,及时关注奥委会性别平等专题的相关信息更新;(2)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宣传部门的组织安排,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明确媒体的自身站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3)认识到媒体承担的国际传播责任,学习借鉴国际媒体处理性别平等议题报道的有益经验,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行冬奥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讲好冬奥故事、提升国际传播影响力;(4)请教专业人士,增强性别平等的背景知识储备,避免习焉不察,导致报道中出现潜在的性别歧视;(5)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做好采访工作,规范报道方式和新闻用语,积极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特别关注来自妇联等关涉性别权益组织的意见;(6)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挖掘和跟进新闻线索,力求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冬奥会在性别平等方面取得的成绩,通过精彩翔实的原创内容、与时俱进的传播技术创新、有深度有价值的观点评论等报道手段,让报道“活”起来;(7)关注受众对性别平等议题的信息需求,可挑选代表性意见刊登在媒体上,在与受众的互动反馈中不断完善自我,做好让人民满意的媒体。

(四)受众:进行意见反馈和媒体监督的“监察员”

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受众,不仅是被动接受冬奥报道的读者和观众,还是媒体的“监察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媒体的报道效果,将直接体现在受众的反馈上。

社交媒体的发展、评论区的开放,也为受众向媒体反馈意见提供了便利渠道。尽管受疫情防控影响,受众难以到场观赛,但仍可以在场外通过直播报道积极关注赛事,并通过以下措施来参与冬奥故事的转述和传播过程:(1)增强性别平等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社会监督,对带有性别歧视色彩的倾向性报道向媒体提出批评意见;(2)积极向媒体反馈自己的观点意见和信息需求,敦促媒体重视并强化对性别平等的冬奥报道;(3)提高媒介素养,理性观赛、文明观赛,摒弃两性对立的思维,营造性别平等的良好舆论氛围,以尊重、包容的态度为每一位奥运健儿加油喝彩;(4)受众也可以成为“二次传播者”,发挥人际传播作用,向外国友人介绍优秀报道,普及本国性别平等状况,维护国家的良好形象,增进国际友好交流。

四、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8]北京冬奥会致力于促进性别平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作为宣传报道主力的媒体更应提高自身新闻素养,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讲好中国的冬奥故事,为性别平等贡献出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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